「商」零三篇 商之载体
标签:道 道学 道学网 道学文化
作者:裘承忠
2016-06-27 09:50:51
商的本质,三公之法:
公平的计算法,是经济的基础;
公正的执行法,是市场的基础;
公正的捍卫法,是权力的基础。
大商者,不求利、不求名、不求财,
但求将公之法则应用至市场之中。
所谓的市场,即商的载体。
商之本质,为公之法;
商之载体,称为市场。
商之本,趋向公;
市之性,趋向私。
公与私分明,商与市分明。
在商言商,以信为本;
在市言市,以利为本;
有商有市,有信有利。
商与市所到之地,那地方就是市场。
那有形的市场,就是商的载体。
商者,
不为利来,不为名往,
为学习公之法则,努力地来来往往。
这样的商,为之上商。
商者,
急功近利,唯利是图。
利如展翅的鹰,亦如涨潮的水,
来来往往,浮浮沉沉。
只为千万利尔虞我诈,
只为万般名勾心斗角,
今日如何赚,明日如何赔,
后日转眼之间,如浮云般远去。
这样的商,为之下商。
千万利,固然好;
万般名,亦可取;
千秋业,更可贵。
在这之先,先有三公,
后有大利,再有高名,
直至功成名就,方可流芳百世。
商之零四篇,继续来探讨:
商之载体,何为市场。
-
王志强:
这样,商者, 不为利来,不为名往; 为学习公之法则,努力的来来往往。 这样的商,为之上商。
3094天前